有機廢氣VOCs治理方案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指在常壓下,沸點50℃-260℃的各種有機化合物。 主要為:烷類、芳烴類、酯類、醛類等。 VOCs的危害: 含VOCS廢氣未經處理排入大氣,在一定條件下會形成光化學污染,影響動植物生長和人類的健康。某些有毒VOC廢氣有致殘、致畸、致癌作用,對長期暴露其中的人體造成嚴重傷害。同時,VOCS是PM2.5產生的重要原因之一
VOCs的處理方法:
還原法:冷凝、吸收、吸附、膜分離等。 破壞法:直接焚燒、蓄熱焚燒、催化燃燒、生物分解、低溫等離子、光催化等。
VOCs的排放標準: 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 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 《上海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 《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》 《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抹規范》 《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》 《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》 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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